许多申请香港优才的朋友都知道,优才一人申请,全家都可以拿香港身份,这也是香港身份的众多优势之一。但是在主申请人向入境处递交优才申请时,往往都会将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作为受养人一同申请。不过偶尔会有些特殊情况,
如果已经递交了申请,想再增加受养人,该如何处理呢?

科普一下:什么是「受养人」签证?
受养人签证是指非香港居民作为香港居民的配偶或者其他亲属,以香港居民为保证人,来港定居所获得的签证。
首先要符合受养人的申请条件:即申请人配偶、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、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(注意:父母是有条件的,申请人是香港永居且为独生子女,自己在香港定居,内地无人照顾父母才可以让父母作为受养人。)
而新增受养人申请,可以分成以下三种情况:
一.已经递交优才申请,还没有面试
申请人可以带着和受养人的关系证明,比如出生证、结婚证以及港澳通行证,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表格,就可以在优才面试通过后一并拿到签证。
二.在申请审核过程中新增受养人
优才的申请周期一般是6—12个月,如果在甄选结果出来之前,家里添了新成员或者是有了伴侣,都是可以随时新增受养人的。准备申请所需材料,步骤如下:
1.填写受养人来港居留申请表,根据要求填写即可。

其中需要注意拟在港逗留时间,如果主申请人是非永居,就写主申请人持有签证的获准逗留时间。如果主申请人是永居,就写实际需要逗留的时间。
2. 主申请人的近照(把近照贴在申请表格第1页)
照片大小为不超过55x45毫米及不小于50x40毫米。按照一般证件照的标准去拍摄即可。
3. 有效旅行证件的复印件
内地居民则提交港澳通行证,复印资料页和背后签注页。
4. 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
例如结婚证书、出生证书、户口簿等等。
5. 如果主申请人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,另需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。
还需要港澳通行证的资料页和反面签注页的复印件,以及香港入境处发的签注的复印件。
三. 已经获批取得香港身份
如果申请人已经拥有香港身份,那么增加配偶受养人的方式同上,另外还需增加香港的住址证明。
但如果是在香港新出生的子女,孩子可以直接获得永居身份,更加方便。(这也是为什么前几年那么多人热衷于赴港生子的原因~)
通常情况下,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与其主申请人的逗留期限是挂钩的,也就是说申请人在香港逗留多久,受养人就能在香港逗留多久,如果申请人签证到期要离港了,受养人也必须同时离港。
但受养人只需要符合续签条件满7年,一样可以拿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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